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岛市旅游局关于印发《青岛市2010年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岛市旅游局关于印发《青岛市2010年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旅游局、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2010年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旅游局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青岛市2010年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精神,巩固前期专项整顿治理成果,集中解决我市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来青游客饮食安全,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2010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鲁食药监餐〔2010〕88号)和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顿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整顿,使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旅游沿线、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来青广大游客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的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沿线餐饮单位、特色餐饮街、窗口单位等。

  三、整治内容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证件齐全、有效: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件,严禁超范围制作凉拌菜;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体检和培训证明。

  2.索证齐全、有登记: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索取有效的票、证、逐项登记。

  3.原料合格:严禁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过期或腐败变质原料。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