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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2010年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监督检查信息每月5日报送上一月统计报表(附件3、4),专项整治总结和汇总性统计表(附件3、4)电子版,于11月5日前分别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

  联 系 人:董淑娥  李翠莲(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85788609 82751006

  邮  箱:jiandujiuke@163.com

  附件: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略)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

     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统计表(略)

     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统计表(略)

  附件2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
  食堂名称:
  食堂类型: □大学  □高职高专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食品

安全

管理

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有健全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

开展经常性检查

制定学校对外承包食堂准入要求

将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

督促承包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许可

情况

许可证在有效期

未超出许可经营范围

没有转让、伪造、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的行为

食堂

环境

定期清洁,环境保持良好

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与厕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在规定范围内

健康

管理

及培训

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从业人员具有有效的体检合格证上岗

未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人员上岗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基本知识

落实

索证

索票

制度

有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验收和进货台账

不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符合规定,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原料贮存符合安全要求,库存食品未超过保质期

清洗

消毒

配备了有效消毒设施

消毒池与其他水池未混用

消毒人员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餐饮具消毒符合相关要求

设立专用餐具保洁设施(柜)

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没有使用超期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可疑食品的行为

生熟食品未存在交叉污染

加工制作的食品能够做到烧熟煮透

按规定留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正常运转

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食用前经过充分加热

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标准)

使用食品

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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