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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将住房担保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通知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将住房担保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通知
(青价费[2010]16号 2010年4月22日)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你局《关于续核住房担保贷款服务收费标准的函》(青土资房函发[2008]7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青岛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继续按贷款担保金额的0.8‰收取担保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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