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关于驾驶员电子路考场训练收费标准的通知
(青价费[2011]17号 2011年4月20日)
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惜福镇驾驶员电子路考场训练收费标准的函》收悉。鉴于我局下发的《关于电子路考场地训练收费标准的通知》(青价费[2010]15号)试行期已满,现就使用电子路考场训练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在保障机动车驾驶员考试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源或业余时间对机动车学员开放,提供科目二、科目三电子路考场训练。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使用电子路考场训练收费标准为:大型车(含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牵引车等车型)每车每小时不超过220元;小型车每车每小时不超过180元。
二、电子路考场训练费为经营性收费,你单位应在收费场所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