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调整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复函
(新发改收费[2011]1609号)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调整博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的请示》(博州发改价[2011]62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和《国家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
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9]5号)“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应保持基本稳定且不高于2006年秋季学前收费水平”的规定,你委要求调整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的请示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