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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规划局 八道江直属分局
白山市江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规划勘测设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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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人先锋号”牌匾悬挂要求
1.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人先锋号”牌匾必须在本单位工作现场醒目的位置悬挂,接受公众监督。
2.服务窗口单位应在门外或服务场所醒目位置悬挂。
3.流动作业(项目部、野外作业单位等)如原发牌匾不适宜悬挂,本单位可根据流动设备实际,改制合适的式样悬挂或喷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