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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职工生活大检查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1)企业和职工总体情况。本地区企业总数、职工总数;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具体情况;困难职工总人数和分类数。(2)改制后职工再就业情况和失业职工总数及不稳定就业职工数。(3)困难职工构成情况。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线情况;二是处在最低生活保障线边缘的困难职工情况;三是农民工生活困难状况。(4)遭受洪灾企业和职工情况。包括受灾企业户数、受

  灾职工人数。(5)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情况。经调查确定的所有困难职工,尤其是受灾职工要全部录入困难职工档案并及时上报。上报数字要详实准确。

  二、检查时间

  职工生活大检查时间,从今年10月下旬开始至2011年2月底结束,在此期间,各地要集中对基层企事业单位和职工在生产生活方面进行大检查,同时,并开展相关帮扶救助活动。要重点对受灾职工水毁房屋和恢复重建工作搞好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受灾职工生产生活状况,配合当地政府部门灾后重建,确保入冬前让每一户受灾职工都能有房住,温暖过冬。开展职工生活大检查

  要采取检查调研与走访帮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检查调研阶段。时间为2010年10月下旬至年底,由各基层工会组织相关部门自查自检,深入到受灾职工和困难职工家中,了解掌握受灾情况和致困原因,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市州建设工会及委局工会要将检查调研情况汇总后上报省建设工会,以便上报省总工会。

  第二阶段:走访慰问阶段。时间从元旦开始至春节前,集中开展“两节”期间以大走访、大慰问、大帮扶为主要内容的送温暖活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要认真筹划,精心安排,深入到重点企业和困难职工、受灾企业和职工、离退休人员、困难劳模、居住在城市里的困难农民工等家庭走访慰问,掀起大走访、大慰问、大帮扶的高潮。

  三、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周密组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重点开展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组织人力物力,深入到受灾企业和受灾职工、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家中,了解掌握具体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他们有房住,温暖过冬。要对本地区受灾企业和职工及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状况做到“四个清楚”,即:总体数字清楚、受灾情况清楚、致困原因清楚、解决措施清楚。通过开展生活大检查,形成基础工作数据和调研材料,报同级党委和政府,为地方党政提供详实有据的困难职工最基础情况,并通过多种渠道全力实施帮扶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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