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2010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勤廉先进个人的通知

  五、命名表彰

  经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批准后,分别授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勤廉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有条件的单位(部门)对先进工作者、勤廉先进个人可一次性给予奖金800元。

  六、有关要求

  (一)上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要形成文字材料(一式3份),于2010年12月10日前,报送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精神文明办(并报送电子文档)。

  (二)要优先评选基层单位和第一线工作人员,上报本级行政机关和主要领导干部,需当地政府批准并签署意见。

  七、组织领导

  为搞好这次评选表彰活动,厅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

  组 长:柳 青

  副组长:战景赋 王涌慧 范 强 冯庆忠 曲汗青

  邴 诚

  成 员:邢文忠 刘 萍 孙世林 许长发 毕爱华

  于颖超 何函芪 解国风 张继孝 宋海燕

  刁向明 李世忠 孙贵生 曲惠卿 赵桂君

  周 筠

  下设办公室:厅文明办(机关党委)

  主 任:孙世林 毕爱华

  成 员:乔中礼 田 宇 林 琳

  联 系 人:厅文明办――田 宇

  联系电话(传真):0431-82752517

  电子信箱:jst3401@163.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3401室)

  邮  编:130051

  附件:1、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略)

     2、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审批表(略)

     3、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略)

     4、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勤廉先进个人审批表(略)

     5、表彰名额分配表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5:
  评选2010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

地 区

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集体

(个)

党风廉政建设

先进集体

(个)

精神文明建设

工作先进工作者(名)

勤廉

先进个人

(名)

长春

9

7

11

11

吉林

8

7

11

11

延边

8

7

11

11

四平

4

5

6

6

通化

4

5

6

6

辽源

4

5

6

6

白山

4

5

6

6

松原

4

5

6

6

白城

4

5

6

6

长白山

1

1

2

2

有关企事业单位

5

3

3

3

厅直

5

5

6

6

合计

60

60

80

80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