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命名表彰
经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批准后,分别授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勤廉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有条件的单位(部门)对先进工作者、勤廉先进个人可一次性给予奖金800元。
六、有关要求
(一)上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要形成文字材料(一式3份),于2010年12月10日前,报送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精神文明办(并报送电子文档)。
(二)要优先评选基层单位和第一线工作人员,上报本级行政机关和主要领导干部,需当地政府批准并签署意见。
七、组织领导
为搞好这次评选表彰活动,厅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
组 长:柳 青
副组长:战景赋 王涌慧 范 强 冯庆忠 曲汗青
邴 诚
成 员:邢文忠 刘 萍 孙世林 许长发 毕爱华
于颖超 何函芪 解国风 张继孝 宋海燕
刁向明 李世忠 孙贵生 曲惠卿 赵桂君
周 筠
下设办公室:厅文明办(机关党委)
主 任:孙世林 毕爱华
成 员:乔中礼 田 宇 林 琳
联 系 人:厅文明办――田 宇
联系电话(传真):0431-82752517
电子信箱:jst3401@163.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3401室)
邮 编:130051
附件:1、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略)
2、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审批表(略)
3、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略)
4、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勤廉先进个人审批表(略)
5、表彰名额分配表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5:
评选2010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
地 区
| 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集体
(个)
| 党风廉政建设
先进集体
(个)
| 精神文明建设
工作先进工作者(名)
| 勤廉
先进个人
(名)
|
长春
| 9
| 7
| 11
| 11
|
吉林
| 8
| 7
| 11
| 11
|
延边
| 8
| 7
| 11
| 11
|
四平
| 4
| 5
| 6
| 6
|
通化
| 4
| 5
| 6
| 6
|
辽源
| 4
| 5
| 6
| 6
|
白山
| 4
| 5
| 6
| 6
|
松原
| 4
| 5
| 6
| 6
|
白城
| 4
| 5
| 6
| 6
|
长白山
| 1
| 1
| 2
| 2
|
有关企事业单位
| 5
| 3
| 3
| 3
|
厅直
| 5
| 5
| 6
| 6
|
合计
| 60
| 60
| 80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