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的通知
(吉建会〔2010〕27号)
各市(州)建设工会、委(局)工会,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会,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各县(市)建设系统各局工会,较大企事业(集团)工会,厅直属各单位工会:
近日,省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全总、省总的要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实际搞好职工之家建设。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具体行动,要下大力气,严肃认真地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做到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哪里有工会组织哪里就要开展建家活动,最广泛地把建家活动覆盖到每个基层工会组织,最充分地激发出每个基层工会的活力。通过建家活动,惠及每位职工;通过建家活动,培养高素质的职工队伍;通过建家活动,进一步激发职工创造活力,为推动建设创新型企业、创新型国家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