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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


  王洪志 省建设工会 副主席

  赵宝忠 厅应急办公室 主任

  希望各市州建委(局)、各县(市)建设系统各局,各市(州)建设工会、委(局)工会,要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安康杯”竞赛组委会的组织机构,并将调整后的组织机构于三月末报省厅“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会,联系电话:0431-82752338/82752339.

  (二)部署动员。活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康杯”竞赛组委会统一领导,省厅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和市州建设工会、委(局)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各地要做好2011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部署和发动工作,制定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广泛开展竞赛活动。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大民营、非公有制企业及外来务工人员聚集行业的“安康杯”竞赛组织力度;积极支持开展重点工程“安康杯”竞赛活动,吸引并发动更多的企事业、机关单位参加到活动中来。

  (三)组织报名。各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要做出相应的部署,参赛企业按属地报名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各市州建设工会、委(局)“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于2011年3月底前,将本地区报名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的企业名单报所在地“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的同时报省厅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件:jst-jsgh@jl.gov.cn QQ:782750936 传真:0431-82752338)。未报名和逾期报名的企业将不能参加省和全国“安康杯”竞赛评比表彰。

  (四)检查考核和指导。各市州建设工会、委(局)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要深入基层了解开展竞赛活动情况,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解决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在向属地“安

  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上报竞赛活动开展情况的同时一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情况组织进行抽查。

  各市州建设工会、委(局)“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发动和检查指导工作。各“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应加强与省厅“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的信息交流,及时将本地区“安康杯”竞赛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报省厅“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汇总上报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

  附:全国“安康杯”竞赛考核表(略)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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