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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600种主要消费品和300种主要生产资料供求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600种主要消费品和300种主要生产资料供求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600种主要消费品和300种主要生产资料供求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1〕536号)要求,为做好2011年下半年主要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供求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当前,影响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稳定的因素增多,市场形势变化较快。搞好这项调查活动是做好下半年市场运行分析,加强市场预测预警,确保市场稳定的重要基础性措施。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完成调查工作,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二、做好样本筛选。各市要科学选择调查样本,增强代表性,保证数量和质量。济南、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等六市每市要选取7户以上消费品经营企业、2户以上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威海、德州、泰安等三市每市选取5户以上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2户以上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其他市每市要选取3户以上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1户以上生产资料经营企业作为本次调查的样本企业。
  三、认真组织填报。各市及有关企业要落实责任,组织部门和相关流通企业专业人员,通过举办培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和填报内容,认真组织填报。请将调查表格(请登录商务部网站,点击市场运行司,点击专项调查系统,下载调查表)于2011年6月25日前上报商务部,同时抄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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