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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报送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报送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吉建造[2011]4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造价咨询企业: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为确保工作落实,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统计报表制度是依据国家统计法经国家统计局同意建立起来的一项工程造价统计制度,是为政府和行业组织进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是反映工程造价在服务业中的水平和地位的主要指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按要求认真及时填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将此项工作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全面掌握工程造价行业情况,做到所辖企业全部及时上报。

  二、各市州负责组织对本辖区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甲级、乙级、暂定乙级)的统计及对企业书面报表的审核工作,并于2011年3月20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报表及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各市、州上报数据汇总表上报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报表的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各市州工要确定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联系人,并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承担单位及联系人员情况表》(见附件2)加盖建设局公章,报到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四、各市州在2月28日前统计尚未取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加密锁的企业名单并报到省造价管理站,由省造价站统一申请临时登陆密码。

  对在报送统计年报中有何建议和要求请及时与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联系。

  联系人:刘 杰   联系电话:0431-88922837

  附件:1、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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