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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鲁建安办字[2011]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行业主管局: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鲁安办发〔2011〕1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11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鲁安办函[2011]13号)部署安排,现就组织开展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二次集中行动,6月份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精心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和调度,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将统一组织开展两项全省性活动:"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和送《建筑工人施工安全常识读本》到工地活动,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参加。同时,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公众,积极开展安全咨询、宣传教育、案例警示、应急演练等活动,把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知识送进企业和现场,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三、继续搞好"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二次集中行动
  要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和项目领导现场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继续深入推进"打非"和坍塌专项整治等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对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边坡、桥梁、隧道、管沟等施工作业的监管,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要提前对汛期安全生产做出部署安排,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防暑、防汛、防高温等措施和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停工撤人制度,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度汛。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行业主管局要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1年7月1日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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