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建质函〔2011〕05号)
各市(州)工程质量监督站、长白山管委会工程质量监督站:
为了进一步创新监督工作方法,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水平,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再上新台阶。现将2011年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三日
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11年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2011年质量监督工作,对促进“十二五”时期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为依据,以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执行为手段,以“暖房子”、保障性住房和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的质量为监管重点,治理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为契机,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飞行检查,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规范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行为,认真抓好工程质量管理的保障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监管队伍建设和质量责任制建设,推进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稳步、持续提升。现提出2011年工作要点:
二、工作目标
2011年监督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监管责任意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职,严格监管,强化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动态检查机制,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主要工作
(一)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法规制度建设
宣贯《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提升我省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制化建设,以便于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制定《吉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细则》,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推行勘察监理制度,为了确保工程地质勘察质量,落实勘察质量责任,保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提高全省工程质量水平,决定在全省实施工程勘察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