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吉建安〔2010〕11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11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地遵照执行。根据《通知》要求,我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强调“抓早”,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中,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各市(州)及部分县(市)。重点是:跨年度工程;中标工程;已中标准备开工工程。
三、检查内容
除住建部要求的检查内容外,还要检查两方面内容:
(一)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检查内容
1、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情况;
2、贯彻落实省政府3·29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情况;
3、落实《吉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办法》进展情况;
4、施工现场开工准备情况。
(二)对施工企业和现场检查内容
1、开工前准备及施工现场火灾防范情况;
2、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和强化演练等情况;
3、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在岗情况;
4、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证书有效情况;
5、建筑起重机械等设备登记、安装牌照及检测情况。
四、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厅组成督查组对各地进行督查。本次检查从4月中旬开始。
五、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