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吉林市商业大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华大学清华学堂和上海市静安区一高层居民住宅楼相继发生特大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10]53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集中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紧急通知》(吉建明电[2010]23号)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目前,我省的建筑施工已基本停工,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突出目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以建筑工程的冬季施工安全和消防安全以及供热、燃气和供水的运行安全为重点,加大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
二、加大培训力度,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冬闲时间,组织好相关单位,加大对“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力度,使相关人员具备工作技能的同时还要掌握好安全生产知识。在检查中,要严格审查“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发现不具备资格证上岗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