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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通报2011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上报情况的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通报2011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上报情况的函
(吉建函〔2011〕57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在2月15日下发了《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建安[2010]2号),对2011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为全面掌握各地区在2011年开展的安全生产工作,我们要求各市(州)在28日前将本地区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上报。现将工作要点上报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3月1日,按要求上报的地区有:吉林市、四平市、通化市、白山市。未按要求上报的地区有:长春市、延边州、松原市、辽源市、白城市、长白山管委会。请未按要求上报的地区将未按要求上报的原因及2011年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在3月10日前上报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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