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2年扩招1200人。各办班城市扩招人数同上。
(三)2013年扩招1300人。在10个办班城市共扩招1300人,其中:乌鲁木齐市260人,喀什130人,克拉玛依市195人,石河子市195人,昌吉州130人,伊宁市130人,奎屯市65人,阿克苏地区65人,库尔勒市65人,哈密市65人。
(四)2014年扩招1300人。各办班城市扩招人数同上。
四、扩招任务分配
(一)乌鲁木齐市承担20%的扩招任务,在原有4所办班学校的基础上新增一所学校共同承担。
(二)喀什作为新办班地区承担10%的扩招任务,由喀什第二中学承担。
(三)克拉玛依市承担15%的扩招任务,在原有2所办班学校的基础上,新增克拉玛依市第五中学承担。
(四)石河子市承担15%的扩招任务,在原有石河子第十中学的基础上,新增石河子第九中学共同承担。
(五)奎屯市承担5%的扩招任务,由奎屯市第七中学承担。
(六)伊宁市作为新办班城市承担10%的扩招任务,由伊宁市第六中学和新建的初级中学共同承担。
(七)昌吉州承担10%的扩招任务,在原有2所办班学校的基础上,新建阜康市第四中学承担。
(八)阿克苏地区承担5%的扩招任务,由库车县第三中学承担。
(九)库尔勒市承担5%的扩招任务,由库尔勒市第二中学承担。
(十)哈密市承担5%的扩招任务,由哈密市第四中学承担。
五、扩招经费及教职工编制
(一)基建经费。按自治区向国家上报的内初班基建经费标准、自治区建设厅工程造价总站建筑材料价差表标准和自治区教育厅义务教育校舍基建标准,内初班基建经费按生均校舍面积16平方米、每平米1500元(砖混结构)造价计算,生均基建扩招经费为24000元/人,按扩招最大在校生人数15000人(2016年)计算,共需投入基建经费3.6亿元,计划分2011年和2012年两年各投入1.8亿元。
(二)经常性经费。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内初班扩招经常性经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从2011年开始将内初班年生均经常性经费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6000元,并按每年在校生人数进行核拨。经测算,2011至2016年需累计投入内初班经常性经费8.514亿元,其中扩招部分经常性经费3.114亿元,由自治区财政分年度予以解决。
(三)教职工编制。根据自治区党委新党纪字〔2005〕13号文件精神,内初班班师比为1:8(即1个教学班配备8名教职工)。根据扩招学生人数,2011至2016年需累计下达新增教职工编制2400名,由自治区分年度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