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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推进全市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推进全市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镇政办发〔2011〕11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和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集中推进全市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全年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特制订本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推进

  建立镇江市社会建设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以联席会议形式集中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市政府秘书长孙晓南任联席会议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志新、陈鹏飞,市民政局局长汤才顺任联席会议副主任。联席会议成员由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和社会建设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下设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集中推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二、明确目标任务重点推进

  市社会建设和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并确保全面完成:

  1.《关于实施十大民生工程的意见》(镇政发〔2011〕1号)及其实施方案(镇政办发〔2011〕53号);

  2.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主要精神;

  3.《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镇办发〔2009〕93号)

  三、强化制度建设加快推进

  1.项目负责制。全市社会建设和管理重点工作全部以项目化的形式进行推进。市政府将年度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作为一个整体项目交由市社会建设和管理联席会议实施。联席会议推进办公室承担全市社会建设和管理重大项目具体推进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目标要求承担各自社会建设和管理项目。

  2.集中推进制。联席会议以集中推进的形式开展工作。每月召开一次集中推进例会,听取项目完成进度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存在问题,交办项目建设重大事项。对不能完成序时任务的,联席会议采取适时现场督办的形式,加以重点集中推进。联席会议各部门成员作为所在部门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责任人,对部门社会建设和管理重点工作实行扎口负责,并负责相关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内外协调。市政府每半年集中听取一次联席会议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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