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一)强化协调联动。年底前,所有县级以上政府都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明确办事机构,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既协作配合,又各司其职,既避免职能交叉,又避免监管空白,强化联合执法,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规范信息发布,发现违法制售使用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要将信息及时通报相关地区和部门。
(二)强化监测预警。要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滥用的添加剂,要立即通报卫生部门。
(三)强化诚信自律。工信、商务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11月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报告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
(四)强化社会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公布食品安全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今年三季度要在全省农村实现食品安全“一专三员”监管模式全覆盖。要积极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曝光食品安全违法事件,公开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件,形成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劣质食品的态势。对散布谣言和传播不实信息的要及时发布真实情况予以澄清,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五)强化科普宣教。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正面宣传、正面报道、正面引导,让公众及时了解政府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依法维权和监督意识。要特别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四、严格落实各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