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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拟任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测试和考察结果作为重要任职依据。

  (五)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重点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订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到2012年底前,市和辖市、区领导班子成员、政府部门负责人轮训一次。市和各辖市、区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各部门党政联席会议或办公会议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公务员每年要保证40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作为行政执法人员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依法调整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直接干预,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继续优化政府结构,减少政府层级。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健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快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至2012年底,基本完成丹阳司徒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任务。

  (七)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减少、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凡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按照在全省范围内审批事项最少、即办件比例最高、承诺件办理时限最低”的原则,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最大限度地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压减承诺件办理时限。积极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工作,加快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程,继续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

  (八)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进一步做好以教育、医疗、公交、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为重点的办事项目公开和有关信息充分告知工作。

  (九)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按照全面推进、网上运行、权力制约、高效便民的原则,完善各项配套制度,规范和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和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建设与管理,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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