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十四)发挥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全面推广安全生产理事组的管理模式,发挥行业商会自律作用,成立分行业(领域)、分区域的安全生产理事组,在行业商会中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站,通过安全生产理事组、行业商会开展安全工作交流、安全检查、安全咨询。支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促进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规范发展。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确保执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和培训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评价报告、鉴定报告和相关培训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对评价报告、培训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

  (三十五)推行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分级评估,逐步扩大安全生产分级评估的行业(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研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级评估标准,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级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考核依据;相关数据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信用评级、品牌创建、融资等挂钩。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重复伤亡事故的,以及安全生产评估为C类以下等级或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媒体上公布,并向发展改革、国土、规划、城乡建设、财政、金融、证券、工商等部门通报,依法采取严格限制生产经营活动的措施;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十六)严格实施工伤保险制度。加大工伤保险、工伤预防的宣传力度,建立工伤预防机制,构建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的平台;根据企业的职业风险、安全生产分级评估情况、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率,实施工伤保险差别费率与浮动费率。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专项费用,用于安全事故的预防以及超额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奖励,支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职业危害防护技术研究与高危行业改善劳动条件的技术保护措施等工作的开展。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不得办理安全生产许可。

  (三十七)加大重大隐患和责任事故挂牌督办力度。各级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重大隐患治理的监管执法力度;要定期组织专家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进行核查、评估,并分类分级建档。落实重大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及公告制度、安全隐患投诉举报制度和重大隐患治理激励约束机制,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造成2人(含)以上死亡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查处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并实行严格的事故处理备案制度,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安委办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管理滑坡、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整改不力的单位或地区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事故多发和连续发生重复责任事故的地区发出警示通报;对连续发生较大以上或者情节严重、影响较大责任事故的地区,报市政府严肃追究责任。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