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律规范、市场规范、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统筹协调,发挥合力,进一步加强信用法制建设,健全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发展信用信息服务事业,大力开展诚信道德宣传教育,形成对信用行为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优化信用环境,打造“信用甘肃”,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经过3-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法制、征信、教育”三位一体、有机联动、共同发挥作用的社会信用体系基础框架和运行机制,显著提升全省信用水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1.信用法制健全,司法公平公正,行政执法严明,失信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行业信用记录普遍建立,信用信息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和共享利用。
3.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应用范围覆盖全省城乡,为每一个参与经济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建立起信用档案;专业征信机构和征信业务得到较快发展,基本形成功能比较齐全、优势互补的征信服务体系。
4.建立各方参与、协作高效的信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使诚信理念得到广泛传播,信用知识得到基本普及,信用文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全省基本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基本原则。
1.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要在统筹部署、整体规划的基础上,立足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施重点突破,有计划、分步骤推进。
2.政府推动、培育市场。发展信用信息服务市场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具有迫切性,也是一项难点工作,必须注重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培育有效市场需求,鼓励、支持有资质的征信机构加快发展壮大,提供优质信用信息服务,形成普遍的市场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
3.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既要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又要立足省情,敢于创新,探索形成符合甘肃实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模式。
4.分工协作、节约高效。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协作,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要防止盲目铺摊子、重复建设,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资源,节约、高效地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