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常州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政发〔2011〕7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城乡重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朱晓敏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晓东 市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沈小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东海 新北区区长
臧建中 武进区代区长
丁荣余 金坛市代市长
盛建良 溧阳市市长
陈正春 天宁区区长
潘冬铃 钟楼区区长
李 林 戚墅堰区区长
赵建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何玉清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文荣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良法 市水利局局长
史政达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胡 伟 市规划局局长
朱建文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朱维平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