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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监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海洋渔业局印发广东省农业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围绕培育农业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坚持推广实施农业标准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农技推广组织在农业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逐步建立完善“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户参与”的农业标准化推进机制。“十二五”期间,在生产领域,重点抓好产地环境标准、良好农业规范(GAP)的实施,强化农药、兽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按标准使用和安全控制,以及动植物检疫防疫等标准的实施;在加工领域,重点组织加工场地环境、加工操作规范、畜禽屠宰安全卫生要求等标准的实施;在流通领域,重点推动产品包装材料、运输器具、仓储设备、场地环境卫生、鲜活农产品市场准入要求等标准的实施。
  4、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各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建设。省级检测机构在现有框架基础上,加强检测手段、技术能力建设,提高检测水平;市级检测机构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常规检测为重点,完善检测设备,开展系统检测,建成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县级检测机构按照服务区域经济和特色产品的原则进行建设,重点开展本地市场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和生物安全检测。“十二五”期间,全省要形成以省、市、县三级政府机构为主导、社会企业自检为补充的门类齐全、配置合理、功能互补、资源和信息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
  5、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加强针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全过程执行标准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农户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农产品,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逐步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将检测、监测向农产品生产基地延伸,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药、化肥、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实施源头监督;建立农产品加工过程的标准实施监控制度,督促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规范产品标识标注。加快自动识别(RFID)关键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领域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基本形成“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的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
  6、加快我省农产品品牌化进程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与创建名优农产品紧密结合起来,以农业标准化带动农业品牌化,加快农产品质量认证步伐和全省农产品品牌化进程,着力培育和创建一批辐射带动作用好、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知名度高、具有广东特色的农产品优质品牌。充分挖掘农产品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各地特色农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鼓励、引导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原产地保护产品,争取全省每个县市都至少有一个地理标志农产品。
  7、加强农业标准化基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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