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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省直单位2011年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的通知

  工作任务: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纪委关于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的意见》等政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办案措施特别是“两规”措施。
  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五、着力加强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工作,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工作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制度规定,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结合深入开展“学沈浩、创先进、争优秀”活动,集中开展“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教育活动。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制度,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直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
  (二)加大落实《廉政准则》的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工作任务:
  1、全面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主要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纪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外办
  2、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
  3、继续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监察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管局
  4、继续认真治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等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保监局、安徽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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