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
主要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管局、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
9、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主要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纠风办
10、加强对救灾救济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主要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
11、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省农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严格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主要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政府纠风办
13、继续治理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4、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主要责任单位:省卫生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纠风办
15、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诉受理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省监察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投诉中心成员单位
16、深入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文行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17、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省政府纠风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18、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健康顺利、风清气正。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纪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
四、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