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2、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审计厅
3、加强对规范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审计厅
4、加强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实施33项民生工程、做好“三农”工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政府纠风办
6、加强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维稳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加强对我省支持西藏、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对口支援西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扎实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
工作任务:
1、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
主要责任单位:省直工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直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
主要责任单位:省委省政府信访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
3、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工作成果。
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4、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