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省直单位2011年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的通知
(皖办发[2011]9号)
省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省直单位2011年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直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主要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单位职责,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重要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各主要责任单位要牵头制定落实所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于4月10日前报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省直各单位要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2011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报告省委、省政府、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考核,并予以通报。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3月25日
关于省直单位2011年反腐倡廉
主要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
(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省委要求,省纪委八届七次全会对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对省直单位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
(二)加强对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作任务:
1、加强对宏观调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市场价格调控、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加快振兴皖北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