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征建设。加强政治生态建设,选好配强县级党政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在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县乡领导班子成员届期内要相对稳定,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调整干部人事管理体制,试点县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由省委直接管理,其他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由省委委托省委组织部管理。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省与县之间干部交流力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会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为重点,大力推进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着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精气神,调动积极性,进一步形成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省直管县体制试点工作意义重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搞好管理体制调整后的工作衔接,确保试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设立省直管县体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试点的日常工作。省编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确保试点县管理体制调整后不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和漏洞,认真研究和协调解决改革实践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密切配合,稳步实施。坚持发挥省、市、县三个积极性,加快建立上下协调、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不断强化省级调控功能,提高中心城市发展能力,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省直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试点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有关试点工作的跟踪调研、协调指导和业务培训,积极探索和开展与之相适应的监管服务,抓好各项工作的衔接落实,确保试点规范运行、平稳过渡。有关设区的市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配合搞好衔接,避免出现管理失序的现象。试点县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发扬敢闯敢试、改革为先的精神,创新管理机制,细化实施方案,主动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对接,尽快熟悉业务流程,掌握规范要求,提升工作水平,建立健全与体制调整相适应的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试点县和省直有关部门要依据本意见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报省直管县体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查。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对本意见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严肃纪律,严禁借试点之机提高机构规格、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扩大领导职数,严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严禁突击调整提拔干部、突击调拨使用资金、突击进行行政审批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