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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协调人:葛益平
  责任单位:温州市委、市政府
  二、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32.切实提高统一战线工作科学化水平
  内容与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和民主协商,帮助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重要作用,、指导省工商联办好世界浙商大会。认真贯彻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民族工作。提高扩大开放条件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努力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港澳台侨工作。
  责任人:夏宝龙、龚 正
  协调人:林云举
  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台办、省民宗委、省侨办、省工商联
  3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内容与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深入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加强法制监督和行政问责,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加强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省政府与省法院预防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
  责任人:葛慧君
  协调人:陈 龙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
  34.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
  内容与要求:进一步做好普法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监狱管理、社区矫正、禁毒戒毒工作,注重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机构服务科学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责任人:葛慧君
  协调人:陈 龙
  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
  35.着眼推进思想政治领域的军民融合发展,将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培育工作向民兵预备役人员延伸
  内容与要求:在充分调查分析“四个多样化”社会环境给民兵预备役人员思想带来的深刻影响的基础上,提出将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培育工作向民兵预备役人员延伸的意见措施,以充分发挥其在巩固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培育民兵预备役人员战斗精神、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使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在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继续走在前列。
  责任人:林恺俊
  协调人:俞仲达
  责任单位:省军区、省直有关部门
  三、加快文化大省建设,进一步提高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科学化水平
  36.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富民强省、社会和谐的舆论氛围
  内容与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以“科学发展、转变方式、创业创新、富民强省”为主题,统筹做好“十二五”规划、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纪念辛亥革命 100周年等重大主题宣传。针对物价、住房、金融、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热点问题,及时指导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开展舆论引导。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报道协调指挥机制,促进突发事件处置主体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确保信息畅通、研判及时、处置得当。继续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努力构建层次分明、覆盖全面的新闻发布工作体系。以展示浙江良好形象为重点,进一步拓展对外宣传和对外文化交流,做好2011浙江·台湾交流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切实加强网络媒体建设,组织开展好“和谐浙江”--知名专家博客主题笔会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做大做强网上主流舆论。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加强对新兴媒体的管理和运用,做好涉浙敏感热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网上舆论应对工作。
  责任人:茅临生
  协调人:鲍洪俊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37.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普及
  内容与要求: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的各项部署,以理论、新闻、文艺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好纪念活动,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大力弘扬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继续组织开展“浙江骄傲”、“风云浙商”、“劳动伟大”等主题宣传推介活动。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模范、平民英雄、感动人物、文明之星等评选活动,认真做好第二届浙江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以承办第八届全国残运会为契机,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全面启动“浙江省文明县 (市、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新一轮“双万结对共建文明”活动,继续深化“乡风评议”活动。突出抓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农村、学校、企业等各个领域的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责任人:茅临生
  协调人:胡 坚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省文联
  38.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内容与要求:加快推进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重点加强中心镇、社区、村文化设施建设。在深化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免费开放的基础上,逐步把免费开放范围扩大到科技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深入实施文化精晶工程,启动实施“浙江记忆”大型文学创作工程,组织文艺工作者到基层特别是“四大建设”重大工程一线开展采风创作系列活动,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打造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精品力作。精心组织举办好第二届浙江文化艺术节。继续扶持一批面向基层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大力丰富社会文化生活。继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大力推进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制定支持和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办法,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责任人:茅临生、郑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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