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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四川暨川藏高原优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北京展销周”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1年“四川暨川藏高原优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北京展销周”的通知
(川农业函[2011]382号)


各市(州)农业局,成都市农委:

  “第九届全国优质农产品(北京)展销周”将于2011年11月17日至21日在北京全国农展馆举办。我省将同期同址举办“四川暨川藏高原优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北京展销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四川优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北京展销周”已连续在北京举办三届,在展示展销推介全省优质农产品的同时,每年重点突出一个区域,今年重点突出川藏高原,为全面宣传展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成果,树立四川优质农产品形象,提高四川优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知名度和竞争力,促进农产品贸易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确保“四川暨川藏高原优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北京展销周”圆满成功,省农业厅成立了“四川暨川藏高原优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北京展销周”筹备领导小组,由祝春秀副厅长任组长。厅市场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企业招展工作,省农业宣传中心负责展场及“展销周”开幕式策划、布置及宣传报道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参展筹备工作。

  二、参展企业条件

  参展企业为有效使用“三品一标”标志的企业、部分名优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参展方式

  由省厅统一组团、统一招展、统一制作图文展版、集中展示展销;阿坝州、甘孜州联合设置川藏高原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区。

  四、参展费用

  阿坝、甘孜“川藏高原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区”的场租及各市(州)的展位费由农业厅全额补助。广告宣传、交通、住宿及其它费用自理。参展企业如需联系酒店等请提前与厅宣传中心联系。

  五、时间安排

  1、各市(州)7月10日前将参展企业数量预报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便确定展会规模。

  2、各市(州)于9月20日前将参展企业申请表(回执)报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广告预定、反映企业形象及产品的照片8-10张报省农业宣传中心;10月底前将出席开幕式及相关活动的市(州)和农业局领导名单报省农业厅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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