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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通知
(川教函〔2011〕366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

  6月1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2010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命名大会”和“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李崇禧对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会议精神,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以下简称“进学校”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扬成绩、落实责任,在提高认识、强化职能上求深化

  开展“进学校”活动以来,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活动内涵、拓展活动外延,在宣传发动、专项治理、养成教育、设施改善、文化建设、示范引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整洁优美、节约环保、文明和谐”的校园,基本实现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治理目标,为深入推进“进学校”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领导对开展这项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发展还很不平衡;三是一些学校“五乱”、“三乱”现象有所反复;四是对环境治理的经费投入不足,特别是农村学校的环境卫生和后勤生活设施还比较薄弱;五是部分师生员工行为习惯和文明礼仪观念还需进一步转变。面对这些问题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增强信心、攻坚克难,牢固树立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进学校”活动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要把“进学校”活动工作纳入各地、各校教育全局工作之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行目标管理,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进一步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进学校”活动向纵深方向发展。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加强督查指导、严格问责力度,要采取专项检查、跟踪检查、重点督查、暗访暗查等形式,并结合开学、期末和平时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要通过领导和部门分片指导、定点联系多种方式,加强对“进学校”活动的指导协调。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暗访曝光问责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顺利进行的通知》的要求,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实行跟踪问效、严格问责,做到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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