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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宣传品征订张贴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宣传品征订张贴工作的通知
(津国土房规〔2011〕202号)


各区、县国土分局,滨海新区规国局:

  为深入宣传《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农村土地整治万里行”和今年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的开展,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宣传品征订张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相关知识宣传工作,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按文件要求,抓紧落实本区县所需宣传挂图(每村至少一套挂图)、学习读本及宣传折页的征订数量,并于5月31日前,将准确统计的三类宣传品征订数量报局宣传部,由宣传部负责统一联系国土部宣传教育中心等单位订购有关宣传品,并要积极认真做好宣传品的发放、张贴和宣传等工作。订购宣传品所需费用由各区县国土分局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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