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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机构和项目评选办法》的通知


  附件2
  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品牌项目评估标准

项目

评估内容

评估标准

分值

自评

评估得分

(30)

一体化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

60%及以上得10分,45%-59%得6分,35%-44%得3分,35%以下不得分

10

 

 

专职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

80%及以上得10分,70%-79%得6分,60%-69%得3分,60%以下不得分

10

 

 

从事职教教学10年以上教师比例

50%及以上得10分,40%-49%得6分,30%-39%得3分,30%以下不得分

10

 

 

 

 

 

(50)

培训规模

A类培训项目每培训60人得1分;B类培训项目每培训110人得1分;C类培训项目每培训160人得1分;D类、E类、合格类培训项目每培训220人得1分。所加总分不超过10分。定向订单培训项目分值另算。

10

 

 

鉴定合格率

职业资格证书:95%及以上得10分,85%-94% 得6分,75%-84%得3分,75%以下不得分;专项能力证书及其他特种上岗证:100%得10分,98%-99%得6分,95%-97%得3分,95%以下不得分

10

 

 

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鉴定通过率

70%及以上得10分,50%-69% 得6分,30%-49%得3分,30%以下不得分

10

 

 

培训后就业创业率

85%及以上得10分,80%-84% 得6分,70%-79%得3分,70%以下不得分

10

 

 

校企合作开展情况

有两家及以上定点合作企业,校企合作形成制度,并签订规范的合作协议以下不得分

10

 

 

教研

水平(20)

学员对教师教学水平的总体满意度

95%及以上得10分,85%-94%得6分,75%-84%得3分,75%以下不得分

10

 

 

教师教研活动情况及教学创新行为

有系统的、明确的制度,多数骨干教师近几年有一定成果

10

 

 

总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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