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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机构和项目评选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机构和项目评选办法》的通知
(杭劳社培[2011]133号)


各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

  现将《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机构和项目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机构和项目评选办法

  为提高培训质量,规范培训管理,促进培训与就业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品牌引领示范作用,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充分就业城市的若干意见》(市委[2010]1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品牌培训机构是指在杭州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经培训机构申报、市劳动保障部门评定,在依法诚信办学、管理队伍、师资队伍、场地设施设备条件、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培训规模与质量等方面综合水平达到优秀的培训机构。
  品牌培训项目是指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经培训机构申报,市劳动保障部门评定,在项目定位、场地设施、管理与师资、培训模式、培训规模、培训质量和创新特色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按《 杭州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综合考核成绩为A等级的定点培训机构可申请品牌培训机构评选,单项考核成绩为A等级的培训项目可申请品牌培训项目评选。
  评选名额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实际确定,品牌培训机构和品牌培训项目一般每年不超过15个,并不超过参评机构(项目)数的50% 。一个品牌培训项目可评1-2家培训机构。
  杭州市职业技能品牌培训机构和品牌培训项目每年评选一次。
  二、评选标准
  品牌培训机构主要考核定点机构的社会信誉、管理水平、办学条件及教学水平等方面,按照《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机构评估标准》(附件1)展开评估。
  品牌培训项目主要考核培训项目的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教研水平等方面,按照《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品牌项目评估标准》(附件2)展开评估。
  三、评选程序
  1 、确定项目。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当年培训规模或需扶持引导的项目确定评选的品牌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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