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10〕28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确保全市临床用血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无偿献血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加强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卫生部门积极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无偿献血,无损健康”的科学理念和“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的优费政策;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各级精神文明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各自工作内容,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强部门配合
根据《遂宁市公民无偿献血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区、县要根据辖区年度临床用血参考量,负责招募相应人数的公民自愿献血(见附件),并在2011年1月中旬将年度采血计划上报市献血办(电话:5813077)。市级各部门、市城区三园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献血办的统一安排,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献血人数不得低于财政供养人数的30%,如遇有突发重大事故用血告急时,各单位要配合市献血办积极组织职工应急献血。
市文明办要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单位评选内容;团市委、市红十字会要积极配合市献血办做好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稳定和扩大固定献血者队伍;教育部门要将无偿献血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保证在校学生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5%;遂宁日报要在重要版面免费刊登无偿献血知识,遂宁电视台要在黄金时段播放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广告;市卫生局要加强血液质量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临床用血机构的监督检查,杜绝医疗机构自采自供和跨区域取血,确保用血安全。
市献血办要做好全市无偿献血的总体规划、时间安排和招募献血者服务指导,切实加强血液采集的监督检查;市中心血站要不断使用成熟的新项目、新技术,严把采供血质量关,杜绝发生采供血传播疾病事件,配合市卫生局加强对临床用血机构储血质量和输血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