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基地(便民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装修及场内布局

  直销点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向通道两边倾斜;室内空中除必须悬挂的证照、灯具线路外,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他线路等;统一给排水、供电、供暖、通风、垃圾处理、消防安全设施、卫生和冷藏设施等;柜台应按不同品类经营需要统一制作,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主要以经营蔬菜、粮油、肉食和其他副食品为主。清真食品专柜的设置与运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民族政策。

  附件2:
乌鲁木齐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基地(便民蔬菜副食品直销点)管理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蔬菜供应、稳定市场物价的指示精神,做好我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基地(便民蔬菜副食品直销点)(以下简称直销点)的管理工作,促进直销点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各区(县)政府选址建设并免费提供公益性岗位的直销点及由市商务局(粮食局)选择、认定的经营直销点的配送企业。

  二、经营管理

  (一)直销点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直销点管理人员工作制度、管理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度、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销毁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价格公示制度、商品预先赔付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

  (三)建立服务台账、顾客投诉处理台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账、计量器具台账、校秤记录台账等。

  (四)直销点销售的商品主要以蔬菜、粮油、肉食和其他副食品为主,其中蔬菜经营面积须占50%以上,蔬菜品种须达25种以上;各配送企业要保证商品货源充足、品种齐全、配送及时,杜绝脱销、断档等现象发生。

  三、进货管理

  各配送企业应向供货商索取商品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验检测合格证书,严把商品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进入直销点。

  四、价格管理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