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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基地(便民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规划选址

  一是根据社区面积大小、人口密度,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力争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便民、利民、为民”的出发点。二是为确保直销点可持续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直销点的服务功能,直销点面积一般应在100平方米以上,可采取整合、改造现有商业网点等方式建设。

  五、选定配送企业

  市商务局(粮食局)选择、认定有稳定供货基地(产地)、具有一定配送、仓储和冷冻冷链能力、有畅通的流通渠道和信誉好、有社会责任的大中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作为直销点的配送企业,推荐给各区(县),由各区(县)公开招标,选定配送企业签订合同。

  六、运行模式

  采取政府搭台,企业经营,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由各区(县)政府免费提供场地、配备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益性岗位主要安排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作为第二次就业(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见附件4),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按照相关规定从市、区两级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给劳务派遣组织进行发放。配送企业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绩效考核管理,与本企业员工同工同酬,享受同等待遇。

  七、监督机制

  乌鲁木齐市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加强对直销点蔬菜质量、品种、价格、服务以及居民满意度等情况的日常监管;市商务局(粮食局)具体负责对配送企业及配送的商品品种、质量、及时性及蔬菜经营面积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管;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对直销点蔬菜等副食品价格进行日常监管;市农牧局(兽医局)具体负责每日对一级蔬菜批发市场和蔬菜加工配送中心蔬菜等副食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定期对直销点蔬菜等副食品进行抽检;区(县)各社区具体负责对配送企业供菜时间、质量、品种、价格及居民满意度的监督。

  八、验收和资金拨付

  一是各区(县)直销点建设选址确定后,书面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发改委、市规划局等成员单位及配送企业实地考察论证后,通知各区(县)建设;二是各区(县)直销点建设完工后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成员单位根据直销点建设标准和要求等,对各区(县)直销点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并统一设计门头(乌鲁木齐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基地(便民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市级就业专项资金中给每个直销点拨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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