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基地(便民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11〕196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基地(便民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乌鲁木齐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基地(便民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4050”、“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和保障蔬菜等重要副食品市场供应,平抑物价,方便群众,根据《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民生领域12个方面100件实事的政策措施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乌党办发〔2011〕18号)中关于继续加大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建设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切实解决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保障蔬菜等重要副食品市场供应和物价平稳,健全和完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营造和谐的社区消费环境,积极推进我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基地(便民蔬菜副食品直销点)(以下简称直销点)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反映民心、体现民情、满足民需,坚持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坚持政府引导、企业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不同所有制企业和乌鲁木齐蔬菜行业协会在直销点建设中的作用。
(三)坚持全覆盖原则。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一个社区建一个直销点的总要求,结合社区空间位置、人口规模、消费水平、消费特点和消费习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设直销点。
三、目标任务
2011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422个直销点的规划建设和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