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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2011年“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2011年“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11〕201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乌鲁木齐市2011年“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乌鲁木齐市2011年“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纪念第40个“6·5”世界环境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群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和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以良好的城市环境迎接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今年“6·5”世界环境日主题,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途径,广泛深入地宣传可持续发展战略,弘扬绿色文明,倡导生态文化,推进节能减排,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我市在全疆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二、工作目标

  围绕本次世界环境日主题,紧密结合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和迎接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让各族市民群众更加深入地认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带来的危害和产生的根源,了解我市多年来在治理大气污染、水源保护和推进生态建设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实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各族市民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和主动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三、宣传时间

  2011年5月下旬-10月中旬。

  四、宣传重点

  (一)2011年“6·5”世界环境日主题:

  世界主题:森林,大自然为您效劳(Forests,Nature at Your Service)

  中国主题: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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