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爱卫会办公室组织对第二阶段开展的除四害活动进行考核和评价,博览会场馆和22家宾馆饭店作为必查单位,全市其他单位、部门和行业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反馈,并要求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要予以行政处罚。
(四)第四阶段(2011年8月16日-8月31日)
对前期发现问题的场所和部位进行重点控制、查漏补缺。对博览会场馆、22家宾馆饭店开展经常性巡回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定期的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博览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落实措施,设立专项经费,确保开展博览会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所必须的经费支出。组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专业技术队伍。在人力、物力和经费上予以积极支持和充分保障。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区(县)、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既相对独立开展工作,又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形成防制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广泛宣传动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宣传,提高对做好防病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群众积极投身到爱国卫生工作中,做好博览会各项活动的保障工作。
附件1:病媒生物防制标准
附件2: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乌鲁木齐市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方案
附件3: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一线一片”范围及22家宾馆饭店名单
附件1:
病媒生物防制标准
一、灭鼠标准
(一)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二)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蚊标准
(一)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二)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