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博览会举办场馆和相关宾馆、饭店负责落实本区域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及时清理各种杂物、垃圾、积水等病媒生物孳生地,负责各种除害基础设施的设置和安装,保证本区域内病媒生物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
(四)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全市各级卫生部门对博览会场馆、22家宾馆饭店以及周边环境病媒生物密度进行监测;负责对博览会场馆及22家宾馆饭店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估;加强对博览会场馆周边餐饮业、公共场所及22家宾馆饭店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对发现问题严重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行政处罚,限期整改。
(五)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级博览会病媒生物防制各项工作经费,并监督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
(六)市市政市容局负责城市公共环卫设施(果皮箱、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垃圾运送车、公共厕所)环境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七)市建委负责建筑工地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八)市水务局负责市区内各类水体、市政排水设施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九)市林业局负责公园、绿地、绿化带等环境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十)市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负责本区域及职责范围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主要分四个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2011年6月1日-7月10日)。
制定博览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成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机构;开展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开展对四个中心城区病媒生物的监测,将博览会会场、重点整治的“一线一片”范围内的单位、居民小区、22家宾馆饭店及外环境作为监测的重点。
(二)第二阶段(2011年7月11日-7月31日)。
全市集中开展大规模统一灭鼠、灭蟑、灭蝇和灭蚊活动。在投药前要集中开展环境清理和整顿,清除四害孳生的环境,保证投药的饱和率。要重点对博览会“一线一片”范围内的单位、居民小区、环境卫生设施以及公共绿化带等开展环境整治和投药工作。博览会场馆、22家宾馆饭店要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力度,鼓励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的形式,聘请专业消杀公司进行消杀技术服务,确保病媒生物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三)第三阶段(2011年8月1日-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