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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金融办等单位2011年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开展农业保险试点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依法合规、自主自愿、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是指各级政府将农业保险的组织推动纳入政府工作安排,并制定出台扶持政策、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以引导和推动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政策支持是指财政部门对农业保险保费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贴,以提高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农业企业、种养殖小区、合作组织等)的投保积极性。依法合规是指农业保险工作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定。自主自愿是指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进行投保。稳步推进是指农业保险主要选择一些规模养殖、连片种植大县及保险经营机构服务网点健全的市、县(区)先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试点品种。

  能繁母猪、奶牛、小麦、玉米、油菜、马铃薯、苹果、设施蔬菜“银保富”、核桃等9个试点品种。

  (二)试点区域和规模。

  能繁母猪、奶牛保险在全省范围内采取重点扶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和小区的方式开展;小麦保险在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部分县区开展,试点面积200万亩;玉米保险在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榆林市部分县区开展,试点面积200万亩;油菜保险在汉中市、安康市、咸阳市部分县区开展,试点面积40万亩;马铃薯保险在延安市、榆林市部分县区开展,试点面积10万亩;苹果保险试点60万亩,其中咸阳市32万亩,延安市20万亩,宝鸡市8万亩;设施蔬菜“银保富”在杨凌示范区、咸阳市开展,试点面积1.5万亩;核桃保险在商洛市洛南县、商南县开展,试点面积4万亩。

  (三)保险责任。

  种植业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养殖业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各险种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障金额。

  以“低保障、广覆盖”为原则,确定保障水平和保障金额。养殖业保险保障金额原则上以保监会、农业部确定的能繁母猪每头1000元、奶牛每头3000-6000元为准;种植业保险原则上以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该农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为依据,确定保障金额:小麦每亩300元、玉米每亩280元、油菜每亩300元、马铃薯每亩200-400元、苹果每亩2000元、设施蔬菜“银保富”每亩10000元(如附加棚内农作物保险,每亩11500元)、核桃每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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