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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豫发[2011]1号文件确定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十七)关于“加快推进沁河河口村、淮河出山店、北汝河前坪水库工程前期工作。2011年全面开工建设河口村水库;2015年前建成河口村水库,基本完成出山店水库主体工程,争取开工建设前坪水库。开工建设石步河、张沟水库,加快北湾等22座新建中型水库前期工作,分批开工建设,2020年前全部建成。科学编制水系开发治理规划,建设跨区域、跨流域的水系网络,加快河道整治,恢复水生态功能,有条件的河流恢复水运功能。加大沁河、伊洛河、金堤河、唐白河、卫河、漳河等河流治理力度。以新一轮治淮工程为重点,加快淮干一般堤防加固,开工贾鲁河、北汝河、汝河治理工程,加快其他15条重要支流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加快中小河流治理,优先安排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河流及河段,使治理河段基本达到国家防洪标准。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101条中小河流的重要河段治理任务,2015年底前再完成130条左右中小河流的重要河段治理任务。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泥河洼、杨庄、老王坡等11个蓄滞洪区建设。做好淮干滩区居民迁建工作,2012年前完成规划的居民迁建任务。加快我省黄河下游滩区安全建设前期工作,尽快启动实施”的工作,由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河南黄河河务局、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农业厅、省政府移民办、省文物局、电力公司负责落实。

  (十八)关于“继续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段建设,确保2013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2014年汛后按期通水。加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步伐,确保与干线工程同步建成、同步达效。切实加大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力度,做好丹江口库区和干线工程两侧水土保持和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的工作,由省南水北调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农业厅、林业厅、省政府移民办负责落实。

  (十九)关于“力争在5年内完成易灾地区、革命老区、黄河淤地坝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的建设任务。完成236座存在安全隐患的大中型淤地坝的除险加固。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和生态示范工程建设,完成100个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工程和100个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任务。积极推进浅山丘陵、坡耕地整治工程,加大梯田、坡面水系和以水窖、塘堰坝为主的小型水保工程建设力度,提高农田蓄水保墒能力”和“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基本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的工作,由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林业厅、扶贫办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十)关于“对江河源头及其两岸、湖库周围以及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陡坡耕地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的工作,由省林业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财政厅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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