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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食品流通环节。强化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指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严格规范食品广告行为,依法查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以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违规问题。

  (五)餐饮服务环节。集中整治餐饮服务单位不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行为。指导监督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索证索票、规范操作、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设备维护、餐具清洗消毒等制度。深入排查和治理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幼儿园食堂、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劣质食用油等问题。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店。加强对餐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的监管。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餐具行为,取缔劣质餐具制售“黑窝点”。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三、构建长效机制,努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认真实施《2011年河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测监控力度,扩大检验范围,加密检验,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评估,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及时对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风险评估,推进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危害评估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白皮书,切实提高早发现、早预警、早查处的能力,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二)推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原则,及时开展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影响。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掌握和核查处理群众、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对有关方面反映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的当地政府要迅速组织核查和采取执法措施;对具有行业共性的问题以及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需要科学证实的问题,有关监管部门要及时组织调查、评估、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稳妥、准确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防止引起消费者恐慌和舆论负面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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