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
(豫政〔2011〕4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学前教育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1.基本原则。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和激发办园活力的办法和途径,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改进保教方法,加强卫生保健,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2.发展目标。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办园条件达标的学前教育网络,逐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多形式、多渠道发展学前教育的格局。
---到2013年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1%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7%以上,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70%以上的幼儿园基本达到办园标准;幼儿教师全部具备教师资格并达到规定学历标准,具有专科学历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到2015年,全省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经济发达地方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7%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8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办园标准,幼儿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的比例达到80%以上。
---到2020年,全省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经济发达地方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所有幼儿园全部达到办园标准,幼儿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的比例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