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职责。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本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本地、本单位防汛准备、防洪预案实施和抗洪抢险指挥调度。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职责如下:1.河务部门。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河南黄(沁)河防汛日常工作,归口负责河南黄(沁)河防汛工作;负责我省黄河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制定我省黄(沁)河防汛工作方案;提供黄河雨情、水情,制定洪水预报方案及安全度汛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负责黄河专业防汛队伍技术培训、演练和调度,协助搞好群众防汛队伍培训;负责国家储备防汛物资日常管理、补充和调配,提出群众和社会防汛物料储备意见;负责制定各类工程险情抢护方案,进行抢险技术指导;制定我省黄河分滞洪区、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方案,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检查、督促落实;负责北金堤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做好引黄供水工作。2.气象部门。负责监测暴雨、大风等异常天气,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长期、中期、短期气象和降雨预报。3.电力部门。保障防汛机构、防洪工程和抗洪抢险电力供应,制定应急供电保障方案,做好应急供电保障工作。4.通信管理部门。为防汛机构、防洪工程和抗洪抢险提供通信保障,制定应急通信保障方案,必要情况下启用应急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5.民政部门。制定灾民安置和生活保障方案,负责滩区、蓄滞洪区的灾民安置及救济工作,及时统计受灾情况,向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6.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并制定灾区卫生防疫方案,确保大灾无大疫。7.国资、商务、供销部门。负责社会防汛物资储备和紧急筹集防汛抢险物资,制定物资供应保障方案,保障防汛抢险需要。8.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部门。在抗洪期间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物料,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所需车辆、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制定交通运输保障方案,并根据抗洪抢险需要及时维修道路和抢修临时道路,确保抢险队伍、物资、设备及时到位;负责水运交通、水上浮动设施的防汛管理。9.公安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维护防汛抗洪秩序,严厉打击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盗窃防汛物资的行为。制定紧急情况下交通道路管制方案,必要时实行防汛抢险交通道路管制,保障道路畅通。10.宣传部门。制定宣传报道方案。负责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防汛宣传动员及紧急时期滩区、滞洪区群众迁安的警报发布工作。11.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负责承担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急、重、险、难”任务。12.石油、石化公司。负责全省防汛抗旱油料供给。13.农业部门。负责河道内渔船、水面养殖的审批和防汛管理。14.旅游部门。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旅游设施的防汛管理。15.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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