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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的情况报告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的情况报告
(乌政办函〔2011〕48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厅《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新党发〔2011〕18号文)的通知》(新政督查〔2011〕2号)收悉,我市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市政府办公厅对市属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现将我市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为全面做好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各项工作,2010年9月,我市专门召开了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贯彻落实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并就当前和今后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专门机构,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工作机制。2011年3月,组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党发〔2010〕18号及新人社〔2011〕14号文件精神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劳〔2011〕22号),进一步完善了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贷款贴息、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生活补助、小额担保贷款等各项扶持政策。

  一是强化基础信息收集工作,扩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由市劳动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区(县)、工商联、商务局、农牧局等部门摸清各类企业、建设项目、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公益性岗位需求数量等基础信息。定期在乌鲁木齐晚报、晨报刊登就业政策问答;在市人民广播电台100.7频道,“行风热线”、“有时您说话”栏目制作专题政策问答;在市电视台播放扩大就业政策的宣传片,通过广播媒体解答听众提出的各类就业热点问题。

  二是积极开展各类招聘服务活动,建立“充分就业社区”工作长效管理机制。2011年1月至4月,我市共举办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招聘会23场次,664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9346个,达成就业意向的大中专毕业生579人。此外,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网还连接了全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联盟网站,坚持每月举办一次毕业生网上招聘专项活动,同时,创建“充分就业社区”430个,占全市社区总数的78%。按照“充分就业社区”长效管理机制要求,全市各“充分就业社区”内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需保持在85%以上,凡是达不到标准的社区,将取消“充分就业社区”资格。截至目前,我市登记失业大中专毕业生共计3951人,通过各种渠道实现就业3090人,就业率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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