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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广元市“创业明星”和“创业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参评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通过广元日报、广元就业服务网等媒体或途径,将入围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三)评审和评选公示阶段(2011年2月11日至2月20日)。

  市政府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对各县区政府和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在市级媒体开设专栏,对评审选出的创业明星和创业先进个人先进事迹进行报道和公示。发现申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良信用记录或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评选表彰阶段(2011年2月21日至2月25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评审、公示后的结果上报市政府研究决定,并按要求组织全市首届“创业明星”和“创业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四、表彰及奖励

  对评选出的创业明星和创业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并分别授予“广元市创业明星”和“广元市创业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1年1月25日至2011年2月1日。

  (二)报名地点

  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元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39-3263054。

  推荐表下载网址:广元就业服务网(www.gyjyj.com)。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请携带填写完整的推荐表(见附件,可在广元就业服务网下载)2份,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后生效;

  2、出示参选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提交参选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通过2010年度年检)、2009年完税证明(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需提供免税证明)各2份;

  3、文字材料2份,其中:“创业明星”字数在2000字以内,“创业先进个人”字数在1000字以内,内容生动详实,反映出个人简历、创业成功经验、企业经营状况、带动就业情况、纳税情况等;1寸近照2张(材料、照片同时提供电子版);

  4、复印及打印材料均统一使用A4纸。过期送达或报送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条件,确保质量。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主要以创业表现、贡献大小为依据,坚持高标准,确保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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